2.歐盟法規(guī)要求
在歐洲,由于禁止銷售白熾燈的政策,LED照明燈具的需求預計將逐漸增加。此外,各種各樣的領域包括汽車,戶外和裝飾等應用領域,以及LED照明燈具在室內的使用需求也將激增,符合歐盟法規(guī)準入要求也就成為中國廠商要面對的挑戰(zhàn)。
根據(jù)歐盟委員會法令,燈具及類似產品在歐洲銷售必須加貼CE認證標簽,那么產品需要打上CE標志,必須要符合歐盟對燈具產品的電氣安全,EMC,化學物質,耗能以及能效標貼等如下指令要求:

a.電氣安全測試
低電壓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LVD)為所有進入歐盟的低電壓產品確立了整體的安全要求,半導體照明產品屬于其所定義的低電壓產品,因此也必須遵循低電壓指令的規(guī)范。不同的LED燈產品對應測試標準各有不同,如下表:

b.電磁兼容測試
根據(jù)歐盟2014/30/EU指令要求,電池兼容測試包括兩方面:電磁干擾(EMI)和電磁耐受(EMS),前者主要表現(xiàn)為傳導干擾和輻射干擾,而后者主要考慮產品對諸如靜電放電,輻射,脈沖群,浪涌,傳導干擾的耐受能力,即抗干擾測試。主要測試標準為:EN55015;EN61547以及EN61000-3-2電源諧波要求,EN61000-3-3電源閃爍要求。
c.ERP指令
對于LED燈產品,ERP指令規(guī)定LED燈以及控制裝置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能耗要求:燈具最大能效指數(shù)EEI;控制裝置的空載功率,待機功率,以及負載效率;
LED燈的功能測試要求:6000h燈的存活率以及流明維持率;失效前開關次數(shù);啟動時間;95%流明上升時間;過早失效率;顯色指數(shù);色容差(對顏色一致性的要求);功率因素PF。但目前歐盟ERP并沒有對LED閃頻提出要求;
產品信息標志以及能效標貼要求:標示光通量,標稱壽命,色溫等。詳細要求限值請參考實施規(guī)則(EUNO.1194/2012;NO.874/2012);
LED燈具產品滿足上述的電氣安全,EMC,ERP,化學Rosh,Reach以及電子報廢回收指令要求就可以打上CE標志,另外LED燈泡與燈具還需要按照能效標貼,按照實測的耗能數(shù)據(jù)貼上能效標貼。
3.結語
在LED產品檢測中,除了常見電氣、能效、電磁兼容測試等強制要求外,無論歐盟還是北美市場,越來越多買家重視LED燈具產品一些自愿認證證書以及性能測試,例如歐洲市場公認的GS證書,美國DLC(Design Lights Consortium),Lighting Facts測試認證列名等。
此外,某些LED產品的專項光學特性也越來越多被買家重視,如頻閃驗證,光譜量測,色彩一致性,以及顯色性指數(shù)CRI、LED老化測試、能源轉換效率、全光通量、可視角范圍等性能要求。因此面對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歐美市場,除了符合強制的認證測試以外,額外的性能表現(xiàn)往往使其產品在眾多同類產品里更容易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