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甘化(000576)今日公告,2011年1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江門市資產管理局告知函,2011年1月27日江門市政府和江門市國資委批復同意江門市資產管理局以公開征集受讓人方式協議轉讓所持ST甘化全部6400萬股國有股份,占ST甘化總股本的19.82%。轉讓價格按上市公司股份轉讓信息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算術平均值的90%為基準定價。
1月13日ST甘化停牌時的收盤價為7.76元/股。按此計算,上述股權的市價約為4.97億元。公開資料顯示,以造紙、建材等為主業(yè)的ST甘化2010年前三季度虧損2324.94萬元,9月底的凈資產為3.77億元。
今日江門市資產管理局同時還規(guī)定了股權受讓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除了要求意向受讓方或其控股股東須設立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xù)盈利且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等法定條件外, 同時要求意向受讓方為中國境內法人,實收資本不低于10億元;2009年末或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合并報表總資產不低于70億元,凈資產不低于15億元。
另外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支持上市公司長遠發(fā)展,在股份轉讓完成后36個月內不得轉讓本次受讓的股份;承諾受讓股份后,將按照國家及地方政策規(guī)定妥善安置職工,促使ST甘化與職工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職工薪酬不低于2010年度的薪酬水平;承諾ST甘化注冊地不遷離江門市區(qū)。
江門市資產管理局還對受讓方提出了后續(xù)投資要求,在受讓股份后,若江門市政府根據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受讓方對ST甘化本部實施“三舊”改造,意向受讓方承諾同意ST甘化在啟動“三舊”改造后一年內交付本部土地由江門市國土部門收儲,具體補償標準按照江門市“三舊”改造政策執(zhí)行; 意向受讓方受讓股份后還要承諾ST甘化五年內通過增發(fā)等融資渠道籌集資金在江門市區(qū)投資光電產業(yè)規(guī)模不低于15億元;若ST甘化投資不足15億元,受讓方承諾以自有資金追加投資補足15億元在江門的投資。
該局還規(guī)定,確定最終受讓方后,該受讓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出讓方支付締約保證金4000萬元匯入出讓方指定賬戶,若最終確定的受讓方拒絕簽署正式的股份轉讓協議,則締約保證金不予退回。若最終確定的受讓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締約保證金,出讓方可另行選定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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